一、歷史沿革
內蒙古中新房地產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成立于2017年12月18日,法定代表人齊林霞。事務所原名為錫林郭勒盟中新資產評估事務所,于2022年7月名稱變更為內蒙古中新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2023年8月名稱變更為內蒙古中新房地產資產評估事務所(普通合伙)
二、發展現狀
本所主要承接資產評估 ;房地產評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運行效能評估服務;價格鑒定評估;機動車鑒定評估等服務。現有員工13人,其中:資產評估師7人,房地產估價師3名,評估從業人員3人,質量控制部、市場部及綜合部各1人。執業人員均具有深厚的理論知識及豐富的實踐經驗。事務所的整體實力穩步上升,連續多年全盟排名第一。長期與行政事業單位、醫院、學校、銀行、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有合作關系,服務范圍遍布錫林郭勒盟及周邊盟市。
三、事務所的工作流程及運行管理
(一)重大決策:事務所最高權力機構為合伙人會議,由全體合伙人組成并行使職權。事務所建立了《內部質量控制制度》,主要進行如下重大風險問題的決策:決定是否承接存在重大風險的業務;業務執行過程中發生的重大問題;項目各級負責人之間就重大評估問題及業務報告的意見類型存在的重大意見分歧;項目質量控制經理與項目負責人之間就重大評估問題及業務報告的意見類型存在重大意見分歧。
(二)內控制度:中新有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體系及工作控制程序文件,以確保事務所的正常運行。如:《評估實施體系制度及文件》《質量控制體系制度及文件》《人力資源體系制度及文件》《行政管理制度及體系文件》《證照章控制程序》等。
(三)內部工作流程:為了保證評估報告質量,采用三級復核簽字后方可出具報告的制度。在出具報告前,項目負責人通過復核評估工作底稿和與項目組討論確信獲取的評估證據已經充分、適當,足以支持形成的結論和擬出具的評估報告進行審核,項目質量控制復核由獨立于該業務的合伙人就具體業務的獨立性、評估過程中的風險以及應采取的措施、是否存在爭議事項以及解決方案、擬出具的評估報告的適當性等進行審核,合伙人終極復核主要對評估計劃的完成情況、重要評估問題、重要評估領域的測試是否充分、評估意見確定是否恰當、評估報告表述是否規范等進行復核,只有三級復核確認無誤的情況才能出具評估報告。
內蒙古中新房地產資產評估事務所是錫林郭勒盟本土化事務所,將憑借“專業·卓越·創新”的核心理念,穩中求新、共贏未來,竭誠為客戶提供解決方案,樹立行業誠信標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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